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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用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

2021-08-16 << 返回新闻列表

ICS 29.140.40
K 72
T/ZZB XXXX—XXXX
代替 T/ZZB XXXX—XXXX
 
 
教学用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
Detachable LED module lighting lamps for teaching
 
 
XXXX - XX - XX发布
XXXX - XX - XX实施
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  发布
团体标准

目  次
  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 
前  言
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 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
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。
本文件由XXXXXXXXX牵头组织制定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:XXXXXXXX。
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:XXXXXXXX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XXXXXXXX。
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:XXX。
本文件由XXXXXXXXX负责解释。

教学用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
1 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规定了教学用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 (以下简称“LED灯”)的术语和定义、基本要求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质量承诺。
本文件适用于城市、县镇的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各级各类学校教室用的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91  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2423.1  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A:低温
GB/T 2423.2  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高温
GB/T 2828.1  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GB/T 5700—-2008 照明测量方法
GB 7000.1  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
GB 7000.201  灯具 第2-1部分: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
GB 7793—-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教室卫生标准
GB/T 9468  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
GB 17625.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≤16A)
GB 17625.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≤16 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、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
GB/T 17743—-201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
GB/T 18595-2014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
GB 19510.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
GB 19510.14 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: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
GB/T 20145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
GB/T 24824-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
GB/T 24825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性能要求
GB/Z 26212—-2010 室内照明不舒适眩光
GB/T 26572  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
GB/T 31897.201  灯具性能 第2-1部分:LED灯具特殊要求
GB/T 33721  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
GB 50034—-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
JGJ/T 119—-2008建筑照明术语标准
SJ/T 11363  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
IEEE 1789-2015 Leee 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Modulating Current in High-Brightness LEDs for Mitigating Healte Risks to Viewers
IEC 60598-1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(Luminaires—Part 1: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)
IES LM-80 LED封装、阵列和模块的光通量和颜色维持率测量方法(Approved method:Measuring Luminous Flux and Color Maintenance of LED Packages, Arrays and Modules)
IES TM-21  LED光源长期光通维持率的预测(Projecting Long Term Lumen Maintenance of LED Light Sources)
IEC/TR 62778 蓝光危害
IEC 62471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标准
CIE 117—1995室内照明的不适眩光
IEEE Std 1789 为减少观察者健康风险的高亮度LED调制电流的IEEE推荐措施
3 术语和定义
GB 7000.1、GB 7000.7 和GB/T 248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 
   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
 
4 照明智能控制
1.1.1 照明控制应采用智能控制系统,应符合按教室照明设置情况、天然采光状况和教师工作模式宜采取分区、分组控制措施。
1.1.2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结合天然采光实现自动调光,具有下列基本功能:
00001——支持单灯控制、分组控制、分区控制;
00002——支持定时开关控制;
00003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发生通讯故障,照明设备仍能进行正常照明;
00004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具有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存储记忆功能;
00005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能够设置自动开/关或手动开/关模式;
00006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可根据环境光的变化实现照度恒定。
5 术语和定义
5.1 设计研发
1.1.1 应进行三维结构设计、电路设计、控制程序设计等综合设计。
1.1.2 应开展灯具防炫光和防蓝光效果模拟和三维安装结构模拟。
1.1.3 应进行灯具可更换LED模组结构的设计。
1.1.4 包装设计采用PE防潮保护、PE护边防振保护。
1.1.5 灯体设计的光源板为可拆换式。方便后期维护和循环利用资源,达到实用节能环保理念。
1.1.6 应采用Type C型分布光度设计产品眩光指数、光束角、峰值光强、空间色品指标。
1.1.7 产品部件应符合WEEE指令,按产品总重量可以高于90%的回收率。
1.1 材料和零部件
1.1.1 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/T 26572 要求。
1.1.2 印制电路板应使用阻燃等级 UL 94 B及以上材料。
1.1.3 面框采用导热系数>190 W/m.K的材质保证散热要求。
1.2 工艺及装备
1.2.1 整灯装配前应对光源板首件进行光色电参数测试和炫光和蓝光确认。
1.2.2 应对LED灯按照技术参数100%进行电气测试。
1.2.3 应进行100%的整灯老化,时间不应低于4 h。
1.3 检验检测
1.3.1 应配置具有分布光度、颜色特性(如相关色温、显色指数、波长、色纯度)、电气安全、IP防护等级、耐振等检测设备。
1.3.2 应开展XX项目的检验检测(包含出厂检测项目)。
2 技术要求
2.1 外观
表面应平整、光洁、无缺陷,无危及安全的尖角和毛刺。
2.2 适用工作条件要求
2.2.1 在额定电压±20%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。
2.2.2 在 -20 ℃ ~ 4 ℃ 的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。
5.2 安全要求
应符合GB 7000.1、GB 7000.201的要求,IP等级达到IP40。
5.3 电磁兼容
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 GB/T 17743 的要求。加入电磁兼容、谐波电流相关标准(品联会发布的)。
5.4 光学性能要求/相关色温
5.4.1 输入功率
在额定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条件下,输入功率应在标称值的 90% ~ 110% 范围内。
5.4.2 光通量
在额定工作电压条件下,不应低于额定光通量的 90 %,不应高于额定光通量的 120 %。
5.4.3 功率因素
参照(1850)浙江制造标准相关色温表格要求修改
5.4.4 色温5000K,其初始相关色温、额定相关色温、色容差应符合表1规定。
表1相关色温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单位为 K
额定相关色温 最大值 最小值 X Y 色容差
5 000 5 250 4 900 0.313 0.337 <5 SDCM
 
5.4.5 显色指数
白光的初始显色指数Ra-R1-R15  ≥ 90。
5.4.6 色容差
白光的色容差不应大于 5 SDCM。
5.4.7 光强分布、峰值光源和光束角
应满足 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4.8 发光效能
应满足 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4.9 能效
初始灯具能效应>90Lm/W,偏差范围在-10%到20%之内。待机功耗应小于 1 W。
5.4.10 蓝光
蓝光等级应达到 RG0。按IEC/TR 62778:2014《在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评估中的应用》;
5.4.11 噪声
应不大于22Db。
5.4.12 闪烁
灯具的波动深度限值应满足表 2  要求。
表1 波动深度限值
光输出波形频率f Hz f ≤ 10 10< f ≤ 90 90< f ≤ 3125 3125<f
波动深度限值  % 0.1 f × 0.01 f × 0.032 -
 
5.5 可靠性
5.5.1 额定寿命
不应低于50 000 h。
5.5.2 光通维持率
光通维持率应满足 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5.3 耐久性试验
应满足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5.4 阻燃性能
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GB/T 8624-2012 中5.2.2 规定的 B1。
5.5.5 抗锤击
应达到 IK 05。
5.6 (编制说明:适用环境不同,需进行解释)安全性
5.6.1 限制物质要求
(引用26572)
表2 限制物质要求  
环境管理物质 限定值(mg/kg)
镉及其化合物(Cd) <100
铅及其化合物(Pb) <1000
汞及其化合物(Hg) <1000
六价铬及其化合物(Cr6+) <1000
多溴联苯(PBB) <1000
多溴二苯醚(PBDE) <1000
5.6.2 电磁辐射
感应电流密度限值应 ≤ 0.25。
6 试验方法(需要和技术要求对应调整)(参照1850的写法)
6.1 一般要求试验
6.1.1 外观在确保光线充足的情况下用目视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6.1.2 按目视和GB 7000.1 进行标志的试验。
6.2 适用工作条件试验
6.2.1 按GB/T 31897.201 进行适用工作电压的试验。
6.2.2 按GB/T 2423.1 和GB/T 2423.2 进行适用工作温度的试验。
6.3 安全试验
6.3.1 按GB 7000.1、GB 7000.201 测试LED固定式灯的安全要求。
6.3.2 IP 等级按 GB 7000.1试验。
6.4 性能试验
6.4.1 按GB/T 31897.201 或IES LM-79 测试输入功率。
6.4.2 按CIE 127 或GB/T 9468 或IES LM-79 测试初始光通量。
6.4.3 按CIE 127 或IES LM-79 测试初始相关色温。
6.4.4 按GB/T 31897.201 或IES LM-79 测试初始显色指数。
6.4.5 按CIE 127 或IES LM-79 测试色容差。
6.4.6 按IEC 62471测量蓝光。
6.4.7 按 CIE 117-1995 中 4 的规定测试统一眩光值。
6.5 电磁兼容性试验
无线电骚扰特性按 GB/T 17743 测试。
6.6 可靠性试验
6.6.1 按GB/T 31897.201 测试寿命;或以IES LM-80 报告和按GB 7000.1 测得LED封装的TS温度、按IES LM-79 测得LED封装的正向电流,依据IES TM-21 推算寿命。
6.6.2 按GB/T 2423.1、GB/T 2423.2 和5.6.2 的规定进行温度循环试验。
6.6.3 按GB/T 8624-2012 规定进行阻燃试验。
6.6.4 按GB/T 33721 和5.6.3 的规定进行恒定湿热试验。
6.6.5 按GB/T 33721 和5.6.4 的规定进行低温启动试验。
6.6.6 按GB/T 2423.3 和5.6.5 的规定进行高温高湿贮存试验。
6.6.7 按GB/T 33721 进行耐振试验。
6.7 安全性试验
6.7.1 限制物质要求按 SJ/T 11363 进行试验。
6.7.2 电磁辐射按     进行试验。
6.8 噪声要求
按GB 19606 进行试验
7 检验规则
7.1 检验分类
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。
7.2 出厂检验
7.2.1 出厂检验应按批次进行,当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判定出厂检验合格。若
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时,应停止检验,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,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正措
施后,可继续进行检验。若重新检验合格,则仍判定出厂检验合格;若重新检验仍不符合规定,则判定
出厂检验不合格。
7.2.2 出厂检验按GB/T 2828.1 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,检验项目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
验水平或样本量、AQL值或接收拒收数见表 3 。
表3 出厂检验(需要针对技术要求和检验对应)
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         检验水平或样本量 AQL或接收拒收数
1 一般要求 外观 5.1.1 6.1.1 S-1 4.0
2 标志 8.1 6.1.2
3 安全要求 绝缘电阻 5.3 6.3 S-2 2.5
4 电气强度 5.3 6.3
5 性能要求 输入功率 5.4.1 6.4.1
6 光通量 5.4.2 6.4.2 n=1 Ac=0,Re=1
7 相关色温 5.4.3 6.4.3
8 显色指数 5.4.4 6.4.4
9 色容差 5.4.5 6.4.5
10   5.4.6 6.4.6
11   5.4.7 6.4.7
12 安全性   5.5.1 6.5.1 S-1 4.0
13   5.5.2 6.5.2
注1:对于彩色光产品,不测相关色温、显色指数和色容差;
注2:对于白光产品,不测颜色主波长。
 
7.3  型式试验
7.3.1 型式试验按第5章和第6章的全部要求进行,型式试验合格必须是所有项目都合格,否则就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。
7.3.2 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:
00007——产品初次设计定型时;
00008——正式生产后,产品发生较大结构变更、关键零部件更换,材料、工艺有重大改变时;
00009——产品停产二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。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8.1 标志
产品上应有如下清晰耐久标志:
00010——制造厂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或商标;
00011——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;
00012——额定功率、输入电压、输入电流、ta值和IP等级;
00013——GB 7000.1 要求的适用标记。
8.2 包装
8.2.1 包装应安全可靠,包装箱内装入随同产品供应的文件、备件及附件:
00014——产品检验合格证明(应包含检验或生产日期);
00015——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(应包含重量和外形尺寸、安装步骤、接线示意图、安装注意事项、使用环境要求等);
00016——备件及附件(若有)。
8.2.2 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标志,储运标志应符合GB/T 191 的规定:
00017——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、数量;
00018——每箱的净重或毛重;
00019——制造厂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或商标;
00020——其它标志。
8.3 运输
8.3.1 在运输过程中,应避免受暴晒、雨淋和剧烈的机械冲撞。
8.3.2 在装卸过程中,应轻拿轻放,严防摔掷、翻滚或重压。
8.4 贮存
8.4.1 产品应在温度为-40 ℃~50 ℃、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85%的环境中贮存。(参考现行标准)
8.4.2 不得与各种有害气体、易燃和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共同贮存,应采用防潮措施。
8.4.3 当存放期超过12个月,应重新进行检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9 质量承诺
9.1 在用户遵守运输、贮存和使用条件下,从制造商发货之日起在保修期内,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,制造商应无偿提供维护配件或更换新产品。
9.2 客户有诉求时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,在12小时内作出解决方案。
9.3 制造商应建立质量信息追溯系统,保证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唯一标识。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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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XX - XX - XX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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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体标准

目  次
  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 
前  言
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 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
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。
本文件由XXXXXXXXX牵头组织制定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:XXXXXXXX。
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:XXXXXXXX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XXXXXXXX。
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:XXX。
本文件由XXXXXXXXX负责解释。

教学用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
1 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规定了教学用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 (以下简称“LED灯”)的术语和定义、基本要求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质量承诺。
本文件适用于城市、县镇的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各级各类学校教室用的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91  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2423.1  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A:低温
GB/T 2423.2  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高温
GB/T 2828.1  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GB/T 5700—-2008 照明测量方法
GB 7000.1  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
GB 7000.201  灯具 第2-1部分: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
GB 7793—-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教室卫生标准
GB/T 9468  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
GB 17625.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≤16A)
GB 17625.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≤16 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、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
GB/T 17743—-201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
GB/T 18595-2014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
GB 19510.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
GB 19510.14 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: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
GB/T 20145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
GB/T 24824-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
GB/T 24825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性能要求
GB/Z 26212—-2010 室内照明不舒适眩光
GB/T 26572  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
GB/T 31897.201  灯具性能 第2-1部分:LED灯具特殊要求
GB/T 33721  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
GB 50034—-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
JGJ/T 119—-2008建筑照明术语标准
SJ/T 11363  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
IEEE 1789-2015 Leee 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Modulating Current in High-Brightness LEDs for Mitigating Healte Risks to Viewers
IEC 60598-1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(Luminaires—Part 1: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)
IES LM-80 LED封装、阵列和模块的光通量和颜色维持率测量方法(Approved method:Measuring Luminous Flux and Color Maintenance of LED Packages, Arrays and Modules)
IES TM-21  LED光源长期光通维持率的预测(Projecting Long Term Lumen Maintenance of LED Light Sources)
IEC/TR 62778 蓝光危害
IEC 62471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标准
CIE 117—1995室内照明的不适眩光
IEEE Std 1789 为减少观察者健康风险的高亮度LED调制电流的IEEE推荐措施
3 术语和定义
GB 7000.1、GB 7000.7 和GB/T 248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 
   可拆卸LED模组照明灯具
 
4 照明智能控制
1.1.1 照明控制应采用智能控制系统,应符合按教室照明设置情况、天然采光状况和教师工作模式宜采取分区、分组控制措施。
1.1.2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结合天然采光实现自动调光,具有下列基本功能:
00001——支持单灯控制、分组控制、分区控制;
00002——支持定时开关控制;
00003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发生通讯故障,照明设备仍能进行正常照明;
00004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具有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存储记忆功能;
00005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能够设置自动开/关或手动开/关模式;
00006—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可根据环境光的变化实现照度恒定。
5 术语和定义
5.1 设计研发
1.1.1 应进行三维结构设计、电路设计、控制程序设计等综合设计。
1.1.2 应开展灯具防炫光和防蓝光效果模拟和三维安装结构模拟。
1.1.3 应进行灯具可更换LED模组结构的设计。
1.1.4 包装设计采用PE防潮保护、PE护边防振保护。
1.1.5 灯体设计的光源板为可拆换式。方便后期维护和循环利用资源,达到实用节能环保理念。
1.1.6 应采用Type C型分布光度设计产品眩光指数、光束角、峰值光强、空间色品指标。
1.1.7 产品部件应符合WEEE指令,按产品总重量可以高于90%的回收率。
1.1 材料和零部件
1.1.1 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/T 26572 要求。
1.1.2 印制电路板应使用阻燃等级 UL 94 B及以上材料。
1.1.3 面框采用导热系数>190 W/m.K的材质保证散热要求。
1.2 工艺及装备
1.2.1 整灯装配前应对光源板首件进行光色电参数测试和炫光和蓝光确认。
1.2.2 应对LED灯按照技术参数100%进行电气测试。
1.2.3 应进行100%的整灯老化,时间不应低于4 h。
1.3 检验检测
1.3.1 应配置具有分布光度、颜色特性(如相关色温、显色指数、波长、色纯度)、电气安全、IP防护等级、耐振等检测设备。
1.3.2 应开展XX项目的检验检测(包含出厂检测项目)。
2 技术要求
2.1 外观
表面应平整、光洁、无缺陷,无危及安全的尖角和毛刺。
2.2 适用工作条件要求
2.2.1 在额定电压±20%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。
2.2.2 在 -20 ℃ ~ 4 ℃ 的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。
5.2 安全要求
应符合GB 7000.1、GB 7000.201的要求,IP等级达到IP40。
5.3 电磁兼容
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 GB/T 17743 的要求。加入电磁兼容、谐波电流相关标准(品联会发布的)。
5.4 光学性能要求/相关色温
5.4.1 输入功率
在额定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条件下,输入功率应在标称值的 90% ~ 110% 范围内。
5.4.2 光通量
在额定工作电压条件下,不应低于额定光通量的 90 %,不应高于额定光通量的 120 %。
5.4.3 功率因素
参照(1850)浙江制造标准相关色温表格要求修改
5.4.4 色温5000K,其初始相关色温、额定相关色温、色容差应符合表1规定。
表1相关色温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单位为 K
额定相关色温 最大值 最小值 X Y 色容差
5 000 5 250 4 900 0.313 0.337 <5 SDCM
 
5.4.5 显色指数
白光的初始显色指数Ra-R1-R15  ≥ 90。
5.4.6 色容差
白光的色容差不应大于 5 SDCM。
5.4.7 光强分布、峰值光源和光束角
应满足 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4.8 发光效能
应满足 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4.9 能效
初始灯具能效应>90Lm/W,偏差范围在-10%到20%之内。待机功耗应小于 1 W。
5.4.10 蓝光
蓝光等级应达到 RG0。按IEC/TR 62778:2014《在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评估中的应用》;
5.4.11 噪声
应不大于22Db。
5.4.12 闪烁
灯具的波动深度限值应满足表 2  要求。
表1 波动深度限值
光输出波形频率f Hz f ≤ 10 10< f ≤ 90 90< f ≤ 3125 3125<f
波动深度限值  % 0.1 f × 0.01 f × 0.032 -
 
5.5 可靠性
5.5.1 额定寿命
不应低于50 000 h。
5.5.2 光通维持率
光通维持率应满足 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5.3 耐久性试验
应满足GB/T 31972.201 要求。
5.5.4 阻燃性能
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GB/T 8624-2012 中5.2.2 规定的 B1。
5.5.5 抗锤击
应达到 IK 05。
5.6 (编制说明:适用环境不同,需进行解释)安全性
5.6.1 限制物质要求
(引用26572)
表2 限制物质要求  
环境管理物质 限定值(mg/kg)
镉及其化合物(Cd) <100
铅及其化合物(Pb) <1000
汞及其化合物(Hg) <1000
六价铬及其化合物(Cr6+) <1000
多溴联苯(PBB) <1000
多溴二苯醚(PBDE) <1000
5.6.2 电磁辐射
感应电流密度限值应 ≤ 0.25。
6 试验方法(需要和技术要求对应调整)(参照1850的写法)
6.1 一般要求试验
6.1.1 外观在确保光线充足的情况下用目视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6.1.2 按目视和GB 7000.1 进行标志的试验。
6.2 适用工作条件试验
6.2.1 按GB/T 31897.201 进行适用工作电压的试验。
6.2.2 按GB/T 2423.1 和GB/T 2423.2 进行适用工作温度的试验。
6.3 安全试验
6.3.1 按GB 7000.1、GB 7000.201 测试LED固定式灯的安全要求。
6.3.2 IP 等级按 GB 7000.1试验。
6.4 性能试验
6.4.1 按GB/T 31897.201 或IES LM-79 测试输入功率。
6.4.2 按CIE 127 或GB/T 9468 或IES LM-79 测试初始光通量。
6.4.3 按CIE 127 或IES LM-79 测试初始相关色温。
6.4.4 按GB/T 31897.201 或IES LM-79 测试初始显色指数。
6.4.5 按CIE 127 或IES LM-79 测试色容差。
6.4.6 按IEC 62471测量蓝光。
6.4.7 按 CIE 117-1995 中 4 的规定测试统一眩光值。
6.5 电磁兼容性试验
无线电骚扰特性按 GB/T 17743 测试。
6.6 可靠性试验
6.6.1 按GB/T 31897.201 测试寿命;或以IES LM-80 报告和按GB 7000.1 测得LED封装的TS温度、按IES LM-79 测得LED封装的正向电流,依据IES TM-21 推算寿命。
6.6.2 按GB/T 2423.1、GB/T 2423.2 和5.6.2 的规定进行温度循环试验。
6.6.3 按GB/T 8624-2012 规定进行阻燃试验。
6.6.4 按GB/T 33721 和5.6.3 的规定进行恒定湿热试验。
6.6.5 按GB/T 33721 和5.6.4 的规定进行低温启动试验。
6.6.6 按GB/T 2423.3 和5.6.5 的规定进行高温高湿贮存试验。
6.6.7 按GB/T 33721 进行耐振试验。
6.7 安全性试验
6.7.1 限制物质要求按 SJ/T 11363 进行试验。
6.7.2 电磁辐射按     进行试验。
6.8 噪声要求
按GB 19606 进行试验
7 检验规则
7.1 检验分类
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。
7.2 出厂检验
7.2.1 出厂检验应按批次进行,当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判定出厂检验合格。若
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时,应停止检验,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,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正措
施后,可继续进行检验。若重新检验合格,则仍判定出厂检验合格;若重新检验仍不符合规定,则判定
出厂检验不合格。
7.2.2 出厂检验按GB/T 2828.1 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,检验项目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
验水平或样本量、AQL值或接收拒收数见表 3 。
表3 出厂检验(需要针对技术要求和检验对应)
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         检验水平或样本量 AQL或接收拒收数
1 一般要求 外观 5.1.1 6.1.1 S-1 4.0
2 标志 8.1 6.1.2
3 安全要求 绝缘电阻 5.3 6.3 S-2 2.5
4 电气强度 5.3 6.3
5 性能要求 输入功率 5.4.1 6.4.1
6 光通量 5.4.2 6.4.2 n=1 Ac=0,Re=1
7 相关色温 5.4.3 6.4.3
8 显色指数 5.4.4 6.4.4
9 色容差 5.4.5 6.4.5
10   5.4.6 6.4.6
11   5.4.7 6.4.7
12 安全性   5.5.1 6.5.1 S-1 4.0
13   5.5.2 6.5.2
注1:对于彩色光产品,不测相关色温、显色指数和色容差;
注2:对于白光产品,不测颜色主波长。
 
7.3  型式试验
7.3.1 型式试验按第5章和第6章的全部要求进行,型式试验合格必须是所有项目都合格,否则就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。
7.3.2 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:
00007——产品初次设计定型时;
00008——正式生产后,产品发生较大结构变更、关键零部件更换,材料、工艺有重大改变时;
00009——产品停产二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。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8.1 标志
产品上应有如下清晰耐久标志:
00010——制造厂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或商标;
00011——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;
00012——额定功率、输入电压、输入电流、ta值和IP等级;
00013——GB 7000.1 要求的适用标记。
8.2 包装
8.2.1 包装应安全可靠,包装箱内装入随同产品供应的文件、备件及附件:
00014——产品检验合格证明(应包含检验或生产日期);
00015——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(应包含重量和外形尺寸、安装步骤、接线示意图、安装注意事项、使用环境要求等);
00016——备件及附件(若有)。
8.2.2 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标志,储运标志应符合GB/T 191 的规定:
00017——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、数量;
00018——每箱的净重或毛重;
00019——制造厂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或商标;
00020——其它标志。
8.3 运输
8.3.1 在运输过程中,应避免受暴晒、雨淋和剧烈的机械冲撞。
8.3.2 在装卸过程中,应轻拿轻放,严防摔掷、翻滚或重压。
8.4 贮存
8.4.1 产品应在温度为-40 ℃~50 ℃、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85%的环境中贮存。(参考现行标准)
8.4.2 不得与各种有害气体、易燃和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共同贮存,应采用防潮措施。
8.4.3 当存放期超过12个月,应重新进行检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9 质量承诺
9.1 在用户遵守运输、贮存和使用条件下,从制造商发货之日起在保修期内,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,制造商应无偿提供维护配件或更换新产品。
9.2 客户有诉求时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,在12小时内作出解决方案。
9.3 制造商应建立质量信息追溯系统,保证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唯一标识。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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